一、征集对象和条件要求
上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征集任务参考去年分配任务数。身高、体重、视力、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一)身高、体重标准
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17.5≤BMI<30。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二)视力
两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须达到4.8。
(三)学历及年龄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全国征兵网已将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远程教育”等非全日制类型毕业生两类人员的报名年龄限定为:18至22周岁。
(四)大学生认定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高校新生,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生,非全日制类型大学毕业生认定为大学生。
凡是“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远程教育”等非全日制类型新生、在校生,一律不得认定为大学生。
二、征集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或到各村(社区)登记报名。
体检时间:镇初检时间预定1月21日,其中石马、南冲片21日08:30在河洞中学;珠坑、龙颈、石坎片21日14:00在滨江中学。
三、入伍政策
(一)大学生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2.优先体检政审;3.优先审批定兵;4.优先安排使用。
(二)优待政策
1.考研加分或免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免试专升本: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3.复学可转专业: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公务员专项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
5.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宽松: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就业服务: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7.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8.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4)烈士子女。
四、经济补偿
1.津贴费。在部队发放,2年共约2万多元,艰苦地区和特殊单位另有提高。
2.退役金。退役时由部队发放,约1万多元。
3.家庭优待金。由地方政府发放,分2年发,清新区共约2.5万元。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4.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地方政府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发放,标准不低于2.5万元。
5.大学生学费资助。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五、2022征兵宣传